参考文献在正文中的标注方法为:
(1) 按正文中引用的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,并将序号置于中。
(2) 同一处引用多篇文献,将各篇文献的序号在中全部列出,序号间用“,”分隔。
(3) 如遇连续序号,序号间标注起讫号" —" 。
(4) 同一文献被引用多次只编1个号,引文页码放在外, 参考文献表中不再重复著录。
(5) 及其编码一律上标。